两部门要求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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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1:47 中华工商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日电 记者今日从建设部获悉,建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筑业农民工队伍约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占
两部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拨付、使用的监督。要督促施工企业按照规定为农民工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要向新招用的农民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各级工会组织要监督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招用农民工时必须依法订立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方式监督施工企业是否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足额支出。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要选用一批长期在施工现场生产一线,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强,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工担任建筑安全群众监督员。此外,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杜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