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熙喜每日经济新闻[2006-04-03]
昨日,*ST广夏总裁金爱军在上海表示,*ST广夏非流通股股东愿意偿债的股份数最多为3934.5万股,即800多名原告可以每10元诉讼请求优先获得2.2股*ST广夏股票,余下的作为股改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最多可获10送1.4股。目前,有部分投资者已接受了该方案。
*ST广夏控股股东中联实业代理律师张岩昨日表示,由于*ST广夏已于3月6日停牌,3月14日通过股改方案,因此停牌时间不可能再延长。如果索赔原告未能在4月12日前与*ST广夏达成和解协议,将有权继续诉讼,等待法院判决。
金爱军表示,*ST广夏尝试以市场化方式一揽子解决民事索赔和股改,*ST广夏目前总资产5亿元,负债高达14亿元。
昨天,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代表2位上海投资者“无奈”地同意调解协议。宋一欣表示:“只是一个被迫接受的选择,是一着以现在确定的折股抵债率与未来不确定的股价走势相互博弈的险棋,‘两害相较取其轻’。”这2位投资者于2002年8月在银川市中院起诉*ST广夏,起诉标的69.88万元。今年3月31日,*ST广夏非流通股股东与28名四川籍原告(代表180多万元诉讼标的)达成了第一份调解协议。
代表531位投资人、索赔总额8000万元的律师严义明昨天表示,仅有6人接受调解协议,其他人希望了解更多*ST广夏的真相,或将坚持等待法院判决。
*ST广夏披露,目前因中小股民诉讼所承担的或有负债为1.7585亿元,非流通股股东愿意代*ST广夏偿债的底线3934.5万股非流通股代表的资金额,以*ST广夏停牌前收盘价计算为6649.3万元,仅为或有负债的37.8%。一位接受协议的原告透露,他接受协议存在一定的博弈成分。股改后*ST广夏股权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最大股东只持有10%,这种股权结构容易导致重组购并;只要*ST广夏不破产,或许股权变现能力强于一般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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