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制品税目扩大对油价影响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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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16:03 南方日报 | |||||||||
“消费税调整后,会不会导致油价上涨?”消费税大规模调整的消息出台后,被问到最多的就是有关国内油价的走势问题。对此,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牛犁告诉本报记者,此次消费税调整不会直接导致国内油价的上涨。 他向记者解释说,扩大的应税项目主要属于工业原料。与消费者关系比较密切的汽油、柴油在消费税中原本就在征收范围,因此对消费者的影响不会很大。
记者注意到,这次消费税调整中,石油制品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扩大。现行消费税对石油制品已有汽油和柴油两个税目。调整税目后,实际是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即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 牛犁告诉本报记者,这次消费税中扩大了成品油的应税项目,政府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希望起到一种导向性,达到节约和环保的功效。 湘财证券的能源行业分析师李枝蓬也认为,将油品消费税扩大到其他类别,主要看到了这五类油品的消费日益上升的趋势。目前,各地石化企业不断涌现,石脑油的消费量大幅上升;汽车产量的增长使得作为润滑油基础油的溶剂油消费也有不小的增长。 新增的某些油品与汽油、柴油具有一定的替代性,部分质量好的产品还可以直接作为汽油、柴油使用,在实际征管中,存在个别企业通过混淆产品名称等进行逃税的问题。财政部负责人表示,为了控制能源消耗和调控消费结构,扩大消费税对石油产品的调控力度,将上述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 相关企业有缓兵之计 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20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10元。这样的税率会不会使得企业在短时间内生产成本增加,以至于无法承担? 李枝蓬认为,对一些上中下游“一条龙”的企业来说,只要这五类油品没有形成消费,就不会受此次消费税征收的影响。因此,最终还是那些下游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 而牛犁则表示,对于一些单纯做下游产品的企业来说,成本则会立即上升。一些石化企业、火力发电厂、航空公司、润滑油企业可能会受到很大影响。 正是基于对企业成本的考虑,在消费税的调整中还规定了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三成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 财政部的解释是,征收消费税将会增加一定的生产成本。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纳入征收范围后如果征收力度过大,将不利于价格的稳定。 燃油税征收是否可暂缓?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消费税中对成品油税目的调整,可以看成是燃油税的权宜之计。汽油、柴油消费税与此前热议的燃油税是不同税种,但两者基本的政策效应是相同的。在是否开征燃油税的问题上,有一种意见主张直接提高汽油、柴油的消费税税率,无需再开征燃油税,以避开养路费取消面临的种种难题。 牛犁告诉记者,对消费税目的调整与征收燃油税虽然在效果和作用上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可以说具有同样的导向性。都能起到节约和环保的功效。 但是,对于此次“扩大石油制品税目是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前奏”的说法,牛犁表示否定,他认为,关系不是很大。牛犁告诉记者,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是为了理顺国内成品油的定价关系,而这次消费税调整则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希望从消费调节的角度对石油制品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本报驻京记者 吕天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