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经济参考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预计,由于化肥供求总量能够实现基本平衡,加上国家继续采取稳定化肥价格的调控措施,今年化肥价格总体将保持基本稳定。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今年国家将继续采取措施,稳定化肥生产、控制化肥出口,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国家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继续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继续对化肥铁路运输免收铁路建设基金;继续暂停对尿素、磷酸二铵、磷酸一铵的出口退税;对尿素出口征收季节性暂定关税,1至9月按30%税率、10至12月按15%执行。2005—2006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已全面展开,中央财政贴息的化肥淡储规模由上年度的605万吨增加到800万吨。
国家对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仍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等形式管理,化肥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对列入中央定价目录的大型氮肥企业生产的尿素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出厂价上浮幅度由10%提高到15%、下浮不限;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其他化肥出厂价格,继续采取最高限价、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等管理方式。
发展改革委已统一部署,自2月下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乱涨价行为,并选择典型价格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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