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部委专题--国资委专题 > 正文
 

宁夏国资委积极推进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09:43 国资委网站

  近日,宁夏国资委向监管企业印发了《加快推进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对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作出了全面、具体部署,这是国资委落实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实现新突破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

  《方案》确定的目标是: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大型企业普遍
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其它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法律事务机构或配备专门法律顾问工作人员,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建设;用2-3年的时间,分批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及其重要子公司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从而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国资委要求各监管企业在8月底前完成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并切实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方案》要求把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出资人和所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相结合,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相结合,建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体制和机制;要求各监管企业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筹划,精心组织,优选人员,结合企业实际,完善方案,抓好落实,尽快推进本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要求委机关各职能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在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产权转让、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项目审查、办理企业国有产权重大事项变动等工作中,把是否经过本企业法律顾问审核及其提出的法律意见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规范操作,规避风险;在考察选聘企业领导人员时,不仅重视经营管理能力,还要特别强调法律知识结构;把企业总法律顾问纳入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分配之中;深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自治区国资委将对各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和指导,并进行必要的督促检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