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新增高尔夫球等税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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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23:50 三秦都市报 | |||||||||
财政部昨天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于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1、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原汽油、柴油税目作为该税目的两个子目,同时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2、取消“护肤护发
此外,现行消费税有2个税目———烟、鞭炮焰火没有调整。经过调整后,消费税的税目由原来的11个增至14个。 据介绍,此次政策调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对于进一步增强消费税调节功能,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更好地引导有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昨天,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消费税政策调整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