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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盗受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18:2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据新华社电 (胡锦武 李贤森) 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累计金额近8000万元,原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地区分行临川支行行长何辉光和原抚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资金清算中心主任黄幼琴,21日在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检察机关指控,仅何辉光炒期货就挪用公款达7729.7万元。

  1995年,时任临川支行行长的何辉光决定在临川支行下属的临川振兴社成立临川振兴
证券部,由临川振兴社出资1000万元炒期货。1995年7月14日,临川振兴社以临川振兴证券部名义借款1000万元用于炒期货。几天后,何辉光被告知盈利100多万元,便萌发了自己炒期货的念头。此后,1995年7月至2000年2月,何辉光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7729.7万元用于炒期货等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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