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二级以上医院试验单病种限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3:0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攻 发自济南 《第一财经日报》从山东省卫生厅获悉,日前,该厅正式下发了《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全省范围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
意见明确:2006年山东全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开展限价收费病种不少于20种,专科医院开展限价收费病种不少于5种。2007年以后,各级各类二级医疗机构在原有基础上再逐步增加限价病种数量,同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 最高限价的测算标准是,医疗机构根据该病种往年的基本收费情况,进行市场调查和核实测算,去除不合理用药、检查和医用耗材费用,按现行政策规定的价格标准计算出相应费用,累加后形成该病种的最高限价金额。 山东省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是基于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的成功经验。 山东省卫生厅厅长王天瑞介绍说,人们日常生活常见病有800多种,现在山东实行的单病种限价收费最高比例也就占到常见病的七分之一左右。 有山东医务工作者认为,单病种限价最核心的问题还在于限定的最高价格是否合理,如果定得过低可能会出现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二级医院是指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山东省现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医院418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