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3月20日电(记者 邓华宁) 在20日召开的江苏创业投资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金司副司长郭向军表示,我国将通过税收优惠、建立创业风险基金、拓宽资金渠道和发展区域产权交易市场等四个方面促进创业投资加速发展。
郭向军说,创业投资是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的催化剂。美国创业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额的1%,但产生的生产总值占全国生产总值的11%。创业投资产生的效应是国家通过其他途径
投入相等资金产生效应的3倍。
郭向军认为,创业投资在我国发展缓慢,主要有五个方面的障碍。一是法律保障体制欠缺,几乎没有针对创业投资方面的立法;二是政策扶持和落实不到位;三是资本形成机制不完善,过去依靠机构投资,目前依靠国有资本,而保险资金尚未进入;四是退出机制不畅,法人股无法流通,并购市场不活跃,创业投资企业无法通过并购市场而退出;五是许多创业投资企业不务正业,涉足股市和房市,造成金融风险。
据介绍,目前我国正在加紧制定鼓励创业投资加快发展的配套政策。首先是税收优惠政策,将在企业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等方面给予优惠,这项初步意见今年上半年将推出。其次是建立创业风险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在这方面,国家会让利于民,以优先股的形式先行退出,并鼓励地方也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第三是拓宽资金渠道。国家将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进行创业投资。第四是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这方面许多地方已经做了试验,今后将主要是完善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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