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铮新华社[2006-03-21]
不如实标示全部费用、夸大价格优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公布了六类通信价格欺诈典型行为,提醒消费者警惕。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查处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的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展开。
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价格欺诈时,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这六类通信价格欺诈典型行为包括:
———提供通信服务不如实标示全部费用。
———提供通信服务使用误导性语言夸大价格优惠。某通信公司开展长途电话服务优惠活动,在发放的宣传单上标注:“长途电话注册优惠期间国内长途每分钟消费0.20元(该款标示特别醒目)……优惠套餐:预存100元无赠费;预存200元送100元话费;预存300元送150元话费;预存500元送250元话费;预存1000元送500元话费”。消费者理解为长途电话每分钟0.20元,如果预存200元、300元、500元和1000元,还可获赠预存金额一半的话费。事实上,该公司对用户拨打长途话费仍是每分钟0.30元,所谓的每分钟0.20元是按照后面说的优惠套餐折算而来的。玩弄数字游戏、有名无实,是价格欺诈的典型表现。
———销售通信产品标示市场最低价与实际不符。
———销售通信产品隐瞒价格附加条件。
———提供通信服务不履行价格承诺。某通信公司向用户承诺“掌中宽带”业务资费优惠政策:正常时段为每日7:00至23:00,优惠时段为每日23:00至次日7:00,正常时段按实际发生量收费,优惠时段按实际发生量的5%收费。从实际收费情况看,该公司对23:00前开始使用“掌中宽带”业务的用户,对其在23:00后的使用量,没有按承诺的50%计费,仍然收取全部费用。———提供信息服务无端占用消费者付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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