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煤炭交易中心并推进煤炭订货制度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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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10:44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冰凝) 昨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2006年煤炭供需将保持总量基本平衡,但产能过剩压力逐渐显现,计划内、外电煤价格矛盾比较突出,政府将继续推进煤炭订货制度改革,同时加快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自主交易和政府宏观调控的现代化煤炭交易体系。 据国家发改委预测,今年国内煤炭需求21.7亿吨左右,其中发电用煤12.1亿吨,加上
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指出,在全国煤炭价格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电煤价格的结构性矛盾凸显。目前全国计划内电煤价格比市场电煤价格相差30元-80元/吨,有的高达100元/吨左右。而计划内电煤一般为优质动力煤,这就造成同质不同价和优质低价的现象,未能形成正确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发改委建议,进一步贯彻《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严格规范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组织和指导各地制定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和总量调控规划,从注册资金、储运场地、经营设施、专业人员等方面抬高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耗煤量大的大中型工业企业,与煤矿签订煤炭直销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对民用型煤加工经销继续大力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和供应区域。 相关新闻 华东区域电力市场4月试运行 水电拟参与市场竞争 昨日,记者从国家电监会获悉,华东区域电力市场将从4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华东电网四省一市的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和上海10万千瓦以上的发电机组在试运行过程中要拿出10%的年度发电量,参与竞价上网的市场化运作。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可以通过电力竞价上网和富余电力交换,实现优化配置。 据悉,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后,电网与发电厂成为电力交易的买卖双方,电网报所需电量,电厂报上网电价,双方意向达成后,将按照商定的价格成交。但4月开始的试运行,仅拿出10%的电量进行交易,其余90%还是由政府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