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透明选择拍卖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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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2:4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佴 通讯员 粤法新 发自广州 昨日,广东省法院决定,在民事执行委托评估、拍卖中一律随机摇珠选定受托机构,而不是采用指定方式选择委托拍卖机构。随机摇珠的组成人员也增加三名拍卖机构代表。 该法院同时对外公开2006~2007年度委托拍卖机构名单,121家竞争者中,共有98家
省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胡志超介绍,自今年起广东高院将采用新的摇珠规则,即由省法院执行局、监察室、行装处各派1名代表,拍卖机构按代码序号轮流每次派出3名代表组成摇珠小组,由监察室代表操作摇珠机摇出受托机构,参与摇珠的6人签名确认摇珠结果,再由执行局综合处通知中签机、构办理接受委托手续;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一在广东法院网公告拍卖信息,星期四摇珠;每次摇珠拍卖机构除按代码序号轮流派出3名代表组成摇珠小组、现场参与摇珠外,其他拍卖机构有权派出代表到现场监督。 据广东省高院执行局法官介绍,广东省高院每年涉及委托拍卖标的额,为全国各高院首位。自2004年以来,该省法院共委托评估标的20宗,委托审计标的3宗,委托拍卖标的11宗,委托拍卖标的价值16.75亿元,拍卖成交款8.928亿元,成交款达到委托价值的53.3%。 省高院两年来共受理评估、拍卖监督案件94件,其中要求下级法院纠正错误或直接裁定纠正下级法院错误的30件。 针对13家拍卖行的落选原因,省高院表示,其中成立不满两年的8家;被投诉有违法违规行为的3家;拍卖师不足三人的1家;相互借用拍卖师证参选的1家。另对涉嫌向法官行贿的广东励燊拍卖行有限公司和挪用拍卖款、保证金行为的韶关市源祥拍卖行有限公司、广州市商业拍卖行有限公司取消其在全省法院接受委托的资格;对于不听法院指令,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广州市景鑫拍卖有限公司、广东泰德拍卖有限公司则给予公开批评和不接受其参选省法院2006~2007年度委托拍卖机构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