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11-9特大涉税案件主犯被移送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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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15:25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20日电 (记者 汤计) 一起金额高达3.2亿多元的特大涉税案件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曹光伟、张胡仪已于近日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据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齐洪宇介绍,2005年11月8日晚11时许,包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在对包头市青山区鑫厦宾馆602房间检查时,当场抓获正在赌博的曹光伟、张胡仪等5人。在进一步审查时,发现曹光伟、张胡仪等人有虚开各种假发票之嫌,于1
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曹光伟、张胡仪伙同蒋小友(在逃)、李宏韬(在逃)、刘邦(在逃)、劳俊峰(在逃)等人,于2005年4月来到包头市,从事非法伪造、出售各种假证件并从事制造、出售、虚开各种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的违法活动。曹光伟、张胡仪、蒋小友、李宏韬、刘邦利用发小名片联系业务,苏俊峰利用电脑、打印机伪造、出售虚开商业零售发票、建筑安装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完税凭证和运输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 经包头市国税局对查获的假普通商业裁剪统一发票进行核实统计,普通裁剪商业发票1795份;空白发票1762份,总涉案金额为1.78亿多元。 经包头市地税局对查获的假发票进行核实统计,涉及假税收通用完税证192份,涉及金额5550多万元;涉及假公路内河运输统一发票1026份,发票所载金额8145万元;涉及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311份,发票所载金额965万多元,以上3项所开发票金额为1.47亿多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