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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一支行惊曝窝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11:02 北京日报

  近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出具票证、票据诈骗案。此案中,中国银行双鸭山四马路支行的5名工作人员沆瀣一气,非法出具大量的承兑汇票,造成重大损失。

  开具空白承兑汇票

  据双鸭山警方查明,中国银行双鸭山四马路支行原行长胡伟东、原副行长王林以及业务
员沈洪泽、杨晓平、赵伟泽5人未经任何审批程序,从2005年8月至12月,先后为犯罪嫌疑人黑龙江省集贤县富强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经理朱德权(又名朱德全)开具空白银行承兑汇票45张。朱德权在没有足额保证金的情况下,在山东四家银行陆续将45张承兑汇票贴现,票面金额合计4.325亿元。

  双鸭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杰和经侦支队队长邓福才介绍,朱德权将承兑汇票贴现后,用来做生意和炒作期货。朱德权在北京、上海等地炒作棉花、豆粕、大豆、铜等期货,赚少赔多。他相继在北京损失1.2亿元,在其他城市损失8000万,共计损失2亿元左右。朱德权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后一笔承兑汇票贴现之后将前一笔还上。

  工作人员集体“下水”

  据中国银行双鸭山分行有关人员介绍,这是一起银行的“窝案”,有关银行工作人员集体“下水”,导致事中监督失效。

  银行的有关制度规定,要章证分管、领导审批、会计复核。据了解,涉案的5名银行工作人员,赵伟泽是凭证管理员、沈洪泽管章、杨晓平负责复核,胡伟东或者王林审批。从领导到经办员,都是“黑洞中人”。“这种情况下,即使是一个大金库,也早给端走了。”一银行内部人士说。

  加强监控体系势在必行

  据了解,从2003年3月开始,中国银行双鸭山四马路支行就开始非法出具承兑汇票。2005年初以来,中国银行双鸭山分行由监察和人事部门牵头进行督促和检查,在重要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全部进行交流。2005年,四马路支行行长胡伟东、副行长王林相继交流到双鸭山分行,使得该案无法继续隐瞒。新华社记者 梁书斌 颜秉光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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