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争议明年尘埃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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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23:03 财富时报 | |||||||||
被媒体普遍关注的《物权法》(草案),将在明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请审议。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代表透露,《物权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3次审议,但没有提请今年的全国人代会审议。
这引起不少猜测。有些人认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在网上发表公开信质疑《物权法(草案)》,使得这部法律的立法进程延迟。针对此观点,乔晓阳表示,《物权法》是一部非常复杂的法律,“这个法的立法难度确实大,现在一些地方存在分歧,认识不统一。” 他补充说,正是因为这部法律非常重要,因此在立法过程中,立法部门格外慎重,把问题弄清楚,注意广泛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特别是法律界的专家学者的意见,让它出台能更加符合我们国情,而不是照抄照搬外国的那些东西。“巩献田教授一封信的影响被媒体炒作夸大了,事实上不完全是这样一个问题。” 谈到当前的一些争议问题时,乔晓阳表示,物权的概念是和私有财产挂钩的,人大用的是《物权法》,只是用了这样一个名称,但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它有保护国家财产的内容。这就引起一些争议。 对于《物权法(草案)》的五审时间和表决时间,乔晓阳表示,具体时间还没有安排。根据工作情况,最晚将于今年10月提交常委会第五次审议,或者到12月再进行审议一次。作为民事基本法律,将于明年上全国人大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日前表示,2006年是落实五年立法规划的第四年,是实现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目标的关键之年。在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25件立法项目中,物权法的制定是重点之一。 据了解,物权法草案目前的研究修改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要准确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准确地体现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完整准确地体现对国家、集体、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二、要妥善处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有关财产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居民小区业主的权利等。三,要深入研究一些专业性较强、尚有不同意见的问题,如物权与债权的优先顺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