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山东省审计厅立即对学习贯彻《审计法》进行安排部署,根据审计署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
抓好学习培训。把学习《审计法》列为今年的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一是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组织全厅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修订后的《审计法》、《全国
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及审计署《修订后的〈审计法〉宣传提纲》等文件,立足于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四个关键环节,掌握具体条文规定,领会精神实质。二是举办全省审计法制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讲解修订后的《审计法》,使审计人员加深对《审计法》修订背景、立法精神及重要意义的理解领会,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三是结合每年的全员集中整训活动进行培训,举行一次全厅干部职工参加的《审计法》知识考试,强化学习效果。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刊播有关领导对《审计法》及加强审计工作的宣讲、近年来审计工作的成果等,提升审计的影响力。二是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上街宣传活动,举办审计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图片展览等,提高社会各届对《审计法》及审计工作的认知度。三是结合实施审计项目,做好向被审计单位的宣传工作,边审计、边宣传,使被审计单位更加理解支持配合审计,提高宣传效果。
建立健全配套法规。一是开展修订《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办法》的调研论证工作。省审计厅已提交立法报告,申请修订该办法。同时以《审计法》修订和颁布实施为契机,做好其他地方审计法规的立法工作。二是对照《审计法》规定,对省审计厅制定的内部规范和工作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调研活动,总结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新的制度规范。
严格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对全省审计机关执行《审计法》情况的检查指导,督促各级审计机关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定开展审计工作,特别是针对加强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等方面的修订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依法规范审计行为,遵循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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