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启动立法程序 服务贸易业呼唤法律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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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09:24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 郭晓宇 “中国服务贸易业要提前做好准备。”作为湖南零售业的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一直关注着国际贸易领域的发展动态。在本次会议上,他针对国际服务贸易业在中国市场可能出现的倾销行为领衔提出了自己的立法议案。
王填告诉记者,当前国际贸易已从长期以来以商品贸易为主、服务贸易为辅,迈入二者并重的阶段。从发展趋势来看,将来还会转变为以服务贸易为主、商品贸易为辅的局面。 他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服务贸易领域各项承诺的逐步兑现,国际服务贸易业的大量渗透将对我国同类产业造成深远影响。“如果服务贸易保护措施还不出台,那么国内零售业今天所受的打压,就会是金融、电信等其他服务贸易行业明天的苦头。” 2004年,王填向商务部提请“对外资零售企业进行产业损害调查”。 2005年,他提出尽快制订和完善外贸法实施细则,对服务贸易领域进行产业损害调查的建议。 今年两会期间,王填提交了一份详细的服务贸易保障措施法草案及草案起草说明,希望能推动这部法律的出台。 王填分析说,服务贸易业开放后,大部分发达国家对我国实行的大多是服务贸易出口,因此,即便有了货物贸易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法律手段,也很难对外方提起产业损害调查。 我国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规定,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同国务院其他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国内产业极其竞争力的影响进行调查。该法还规定,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我国提供的服务增加,对提供同类服务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服务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 王填说,尽管对外贸易法中已有上述原则性规定,但至今尚无相应的实施细则,因此应加紧制定专门法或行政法规或有关部门规章。 他提交的服务贸易保障措施法草案分为总则、调查、服务贸易保障措施、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期限与复审和附则。“这是对对外贸易法在服务贸易领域如何实施法律支持的一项专门、具体的补充。”王填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