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泊梁山再起风云景区政府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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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02:46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子 发自北京 在沉寂了大半年之后,计划在5年内用50亿元,吞下中国100个景区的北京连五洲公司,与山东省梁山风景区的纠纷再度升级。 《第一财经日报》日前获悉,中国连五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连五洲”)已经
据知情者透露,由于部分账目被封,目前可以取得证明的连五洲投入资本约为数百万元。 记者从济宁市中院民事庭了解到,连五洲早在2005年12月份就递交了起诉书,申请判决中国连五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连五洲集团”)与梁山县政府所签订的开发经营梁山景区的协议无效。前者注册地在香港,当时并未在内地备案,违反了有关规定;后者作为签约方也与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不符。 正是两个不合乎法律规范的主体,却签订了一个轰动全国的协议。协议签订于2003年8月,其间约定,连五洲集团将在3年内投资6亿元打造新的水泊梁山,并最终形成1万亩的水面;作为回报,连五洲集团享有其50年的开发经营权。 但是,双方的合作并不顺利。随后而来的宏观调控,让协议书中计划的用地、用水指标均难以解决,“造水计划”搁浅。同时,梁山县政府及旅游管理部门指责连五洲投资进展缓慢;而连五洲则解释称:投资额缩小是由于“造水计划”因土地问题而受阻,景区工程的进度缓慢乃是受制于方案的论证和审批环节。 2004年2月9日,以工资改革为引子,梁山景区百余名员工强迫连五洲集团工作人员撤离,景区经营工作由梁山旅游管理部门接管。一周后,连五洲集团重掌景区。 但在2005年4月中旬,纠纷再度升级,梁山县政府强行收回了梁山景区的经营管理权。据称,梁山县收回经营权的依据正是“合同主体不存在”。 据法院方面人士称,梁山县对此事的表态是“连五洲自动退出经营”,因而,“依法收回梁山的经营权和管理权”。 昨日,记者致电连五洲,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说,“这件事已委托了律师团在操作,我们不好再发表什么看法。”他表示,虽然目前尚未有结果,但连五洲会坚持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