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两会代表建议加快组建金融控股集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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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02:07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潘红敏 近日,有关混业经营的消息在坊间不断盛传。参加两会的人大代表也建议加快组建金融控股集团。 全国人大代表、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说,银行业全面开放以后,外资银行大都是金
全国政协委员、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在此次“两会”提案中称,进入WTO后过渡期以来,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市场的战略意图已发生变化,正在抢占业务制高点,并谋求控股权。针对这种情况,为确保国家金融安全,提高中资金融机构竞争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应加快培育和组建国内金融控股集团。 提案建议,应大力支持国内大型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使其成为能与外资金融机构相抗衡的骨干力量,以应对混业经营的国际金融发展趋势。此外,还应当建立和完善以金融控股集团为核心的金融法律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提案还认为,在适当引入外资的同时,要认真研究如何充分利用好本国资本:一是要消除目前金融业对民间资本进入的隐性歧视和障碍;二是应及时清理和统一不同部门出台的各种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尽快消除外资金融机构在营业税、所得税等方面的超国民待遇。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与金融控股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 因此,在此次“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总经理唐运祥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加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的议案与提案,建议以法律的形式界定国有金融控股公司代表国家投资并持有上市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股份的法律地位,明确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自主权,赋予其代表国家行使对子公司的出资人权利,在市场准入机制、监管机制、风险控制制度等各方面结合国外立法体例作出相应规定,以规范和促进金融控股公司的建立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