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正修改 将于明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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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18:25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 备受关注的《物权法》草案将在明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请审议,“赶早不赶晚”。昨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代表在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向记者透露上述信息。 《物权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审,因没有被提请今年的全国人代会审议而引起不少猜测。乔晓阳说,《物权法》是一部非常复杂的法律,“这个法的立法难度确实大
据他介绍,有学者建议把物权法改成财产权法。而搞知识产权的人也提出,知识产权应该是物权法保护的内容。“但是,如果把知识产权纳入进来,就会形成法律体系的划分。”对于《物权法(草案)》的五审时间和表决时间,乔晓阳表示,具体时间还没有安排。根据工作情况,最晚将于今年10月提交常委会第五次审议,或者到12月再进行审议一次。作为民事基本法律,将于明年上全国人大会议审议。 新闻链接 物权法草案正修改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对物权法立法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立法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解释。 记者:有法学专家提出,没有解决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是物权法草案最大的问题。你对此怎么看? 杨景宇:我们将对此进行调查。这不是最大问题,是其中有不同意见的一个问题。关于承包地、宅基地,能否允许抵押、流转,我们要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意见。 记者:原来规定,农村的宅基地不能单独出让,但房屋出让的时候宅基地视为同时出让,后来四审稿改了。 杨景宇:是的。四审稿改为“禁止城市人到农村买房子”。有些人说允许流转,有些人说不许流转,有些人说允许有条件地流转。这个问题还得再调查研究。 记者:百姓还很关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 杨景宇:四审稿规定,商业用房和居民用房要区分。居民用房自动延长,要交规定费用。 记者:那怎么交? 杨景宇: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不能说不交,但也不能像当初房地产开发商交土地出让金那样,老百姓可受不了。我个人意见是规定费用要比当时交得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