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3月13日电 (记者 高友清) 湖北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施规范监管后综合效益明显,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购置中节约了财政资金,在资产处置中实现价值增值,非经营性资产转变为经营性资产收入比上年增长了2.4倍,创历史新高。
据湖北省财政厅介绍,到2005年底,财政拨款给行政事业单位建办公楼、购置专用设备等形成的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达1804亿元,由24020户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为了加强
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湖北省首先在制度建设上下工夫,去年先后出台了省直机关资产“非转经”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统管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占用费征管使用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其次,湖北省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运行监管上严把资产入口关和出口关,对行政事业单位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和公开透明地配置资产,在资产处置时坚决按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查、财政部门审批等程序操作。
记者13日在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会议上获悉,全省严格监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已收到了明显效果。去年,湖北省直单位审查核实了所管辖的5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处置、核销和转让等事项共计12310万元,调整增值资产价值8756万元。全省各地实行目标考核、责任约束、激励政策,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强化“非转经”的征管,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非转经”收入剧增,2005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非转经”收入共入财政国库7073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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