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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将遏制外资恶意并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1:38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侯利红 王羚 发自北京

  “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将对外资并购形成一个前所未有的监管力度,出台时间不会很长。”

  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部主任金伯生昨天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透露,《
反垄断法》将在更高层面对外资并购作出严格限制,并对监管外资的机构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3月4日,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提出要“警惕外资垄断性并购中国企业”。他说:“如果听凭发展,将十分危险。”

  金伯生则认为,要解决当前面临的外资“恶意并购”问题,健全法律法规是根本之策,尤其是针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外资并购问题更要加强监管。

  2003年3月13日,有关部门曾联合颁发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但这个“暂行规定”不够完备。

  日前,国务院公布的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反垄断法》名列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立法项目的第一位。

  “合资的时候,(外方)就提出要求,5年之内合资企业不赢利。5年耗下来,一旦中方实力不济,他们就提出增资扩股,逐渐获得了控股权。”江苏一家机械设备企业的负责人昨天向《第一财经日报》抱怨外资企业的“图谋不轨”。

  据记者了解,这样的增资扩股其实是外资取得与中国合资企业控股权一种常用方法。一位业内人士介绍,中国的相关部门已对此进行了相关调研。

  长期关注跨国公司在华战略走向的《中国工业报》总编辑杨青分析说,目前跨国公司控制中国关键行业、敏感行业的战略意图已经相当明显,趋势也已经形成。“现在中国政府进行干预,时机应该还是不错的。虽然有些并购已经完成,但是还有很多在操作中。”

  “行业战略管理者处于缺失状态。”在杨青看来,这是导致目前一些行业面临外资垄断威胁的一个重要原因。她认为,企业所做的只是具体企业的发展战略,而政府有责任从更宏观的层面加以管理,并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进行强有力的战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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