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商业贿赂需要制度创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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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 09:09 深圳商报 | |||||||||
两会期间,打击商业贿赂成为代表委员们议论的一个热点话题。去年九月以来,由中纪委牵头,联合十八个部委参加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立。今年两会前夕,胡锦涛、温家宝相继在不同场合发表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人民日报》展开专题讨论,十八个部委相继进行专门部署,一系列的举措逐步掀起了一个“打贿风暴”。 所谓商业贿赂,指的是经营者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条件,采取各种手段
这些年来,商业贿赂像一个社会毒瘤,波及的领域越来越多,不仅是建筑、电信、金融、医疗等行业深受影响,甚至连搞装修的油漆工,也成了商业贿赂的对象。在长春,有个品牌的油漆不向油漆工行贿,竟然被迫退出市场。我们如果不能有效遏止商业贿赂,将会使营商环境恶化,令市场合理配置经济资源的作用失灵,很多经济领域将从市场经济褪变为关系网经济。 因为中央的重视,“打贿风暴”正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但我们必须看到,要根治商业贿赂,不仅要集中力量,在一段时间里进行集中打击,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法律和制度的完善,建立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 首先,要加强反商业贿赂的立法。现在,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反商业贿赂法》,打击商业贿赂依靠的是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程宝库教授表示,从法律角度看,商业贿赂在中国如此泛滥与我国相关立法的缺陷有关。现在,打击商业贿赂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刑法》中有关单位行贿罪的条款:“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该条款规定的行贿对象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像医药销售的主要贿赂对象医生,就无法依照《刑法》进行查处。鉴于商业贿赂的危害程度,出台一部《反商业贿赂法》已是当务之急。 其次,我们要努力通过制度设计,消除商业贿赂的土壤。商业贿赂之所以盛行,深层原因是市场经济规则的不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在各类经济交往中,存在权力寻租的现象。比如说,医生受贿,是因为医生处方权的寻租空间过大,要根治这个问题,单靠抓几个医生很难解决问题,只有实行医药分离,彻底切断医生和药品销售的利益联系渠道,才是治本之法。再比如说,政府工程发包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可是,自从三年前,深圳改革政府工程发包管理制度之后,所有政府工程由建筑工务署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能和项目管理职能,三年来,八十多亿政府工程无一例案件发生,无一例干部落马。这就是制度的威力。 作者:苗凡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