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审计局经过跨越4个年头的3次审计,协助解决了深圳市路隧改革问题,深圳市12个公路隧道收费站点撤掉9个,得到市人大和公众的好评。在最近召开的深圳市政府办理人大议案工作总结会议上,深圳市审计局被市政府评为《关于综合整治公路隧道收费问题的议案》先进单位。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全市按照国家“贷款修路,收费偿还”的政策建设公路,
迅速建成了四通八达的公路网,但也带来收费站过多、影响公路通行效率、影响投资环境等问题,群众和投资者对此很有意见。在2002年举行的深圳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138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综合整治公路隧道收费问题的议案》,被大会主席团定为大会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市路隧改革项目投融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深圳收费公路体制正式向新模式转变。深圳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我市收费路隧项目进行专项财务审计的通知”,要求由深圳市审计局牵头,会同市交通局、财政局、计划局成立路隧审计协调小组,对全市公路隧道收费站进行审计。市审计局迅速行动,组织精干审计力量从2002年11月开始,对深圳市除高速公路以外的7个非经营性收费公路和5个经营性收费路隧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基本摸清了12个收费点的投资建设、收费管理以及养路费、经营费管理的情况,提出了路隧改革亟待解决的五个问题,为全市路隧改革提供了一手资料。为了积极稳妥地推动这一改革进程,2004年3月,深圳市审计局根据市政府安排,围绕企业赔偿问题又对其中涉及的7个非经营性收费站点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05年1月份,市审计局又派出审计组对四条非经营性收费公路建设过程中沿线乡镇垫资情况、代垫临时收费站建设和旧站拆除费用等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市政府依据审计情况停止了12家公路隧道收费站点中的9家,解决了其中遗留的一些企业补偿、相关人员安置等问题,达到了“既不让企业吃亏,又不让政府受损失”的目的。2005年11月23日,深圳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综合整治公路隧道收费问题议案办理结果的报告,认为市政府对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综合整治公路隧道收费问题议案的办理高度重视,工作得力,议案办理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已基本完成,改善了交通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因此,会议同意市政府的报告,批准该项议案予以结案。(史怀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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