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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证“余震”:券商高管问责制启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11:45 每日经济新闻

  新华社[2006-03-10]

  就在股市对南方证券这个曾经的“市场巨头”渐渐遗忘的时候,其三任总裁刘波、郭元先、阚治东被警方带走的消息如一石投水,再次勾起人们对这个“昔日巨头”的关注:拍手称快者有之,扼腕叹息者有之,同病相怜者有之,惺惺相惜者亦有之……

  “券商高管问责制说了好多年了,一直没有真正落实过。现在看来,问责的‘铡刀’不仅抬了出来,而且开启了。”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高管对记者说。

  “问责制”让“责任到人”

  如果说原大鹏证券董事长徐卫国等在去年被警方采取措施还只是“问责个案”,那么警方近日对南方证券高管大规模司法行动则表明,被市场期待已久的“券商高管问责制”,正进入“制度实施”中。

  “前几天,我们还和阚治东在一起吃了顿饭,没想到过了几天就被深圳警方来人带走了。当时,包括阚治东自己,我们都没有感觉有什么迹象,都以为没事了。”一位同阚治东熟识的朋友对记者说。记者采访发现,对于阚治东的被拘,不少人表示出乎意外。

  显然,从问责的角度来看,这些意见只是情绪化的表达。毕竟,在没有厘清具体责任之前,跟事件相关的高管,是没有任何理由置身事外的。“国有企业的问题常常是这样,一旦出了事,那些老总们都感觉跟自己没有关系,没有人对事情负责。结果国家和老百姓承担经济损失,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就是企业老总没事。国有的证券公司尤其如此。”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海峰律师说。

  事实上,在南方证券开始进入重组程序时,不少业内人士就对“高管问责制”能否落实在“南方”表示将信将疑。“对高层的审计已经完成,没有证据证明个人有问题———最终还是没有人负责任。”央行金融稳定局一位官员当时对《财经》杂志的记者如此表示。

  “‘南方’出了那么大的事,如果不找出责任人来,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对未来的券商管理也十分不利。”孙海峰说。他认为,如果责任人不被追究责任,他就不可能负责任地做事。“‘券商高管问责制’,就是要让责任落实到人。以此为警示,改变证券公司高管‘不作为、乱作为、无作为’的状况。”

  厘清责任不能“一锅煮”

  业内人士也反映,南方证券“沉疴已久”,高管问责须“除恶务尽”,真正厘清责任,落实到人,不能一锅煮。“否则很难真正发挥警示效应。”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高管说。

  平心而论,当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的刘波出任南方证券总裁时,南方证券虽然在投资非证券类资产上存在不少问题,但公司还远未病入膏肓。资料显示,1997年前,南方证券的自营规模尚不够大,其最著名的“北大车行”内幕交易比起后来的“双哈”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然而,当刘波由市场组织方的管理者摇身一变为市场参与方的管理者时,南方证券仿佛于一夜之间在证券二级市场找到了“感觉”:不但迅速扩大了自营规模,还大规模地推出资产管理业务。

  南方证券凶悍的坐庄风格在1999年“5·19行情”期间的“虹桥机场”操作上表露无遗。那时虹桥机场每天的股价走势犹如一只高高飞舞的“风筝”,一路飘红。这令南方证券在市场上声名鹊起,一时间,南方证券的自营

股票成为市场跟风的目标。许多机构都争着把钱交给南方证券“打理”,公司也在2001年借机进行了增资扩股。但此后的事实证明,这一切不过是回光返照。在长达4年的熊市中,停顿的投行业务和亏损的经纪业务,断绝了南方证券仅有的盈利来源。在找不到盈利模式的迷茫中,南方证券不得不企望靠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来做高股价,挽回巨额亏损,最终却越陷越深。“一个好公司就这样在长期的风雨飘摇中末路狂奔,终于不能自拔。”一位曾长期在南方证券投资银行部供职的人士如此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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