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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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10:07 国资委网站 | |||||||||
日前召开的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表明,福建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目前,省和大部分设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经组建,各项具体工作正在有序地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今年的国资监管工作将向纵深发展。首先省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重点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实现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着重建立股东代表大会制度
在座谈会上,福建省国资委主任徐钢指出,在新的国资监管体系中,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依法享有股东地位,根据各级政府授权行使出资人职责,并负责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企业具有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搞好搞活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资委和企业为之奋斗的共同目标。他对9个设区市的国资委工作提出7点要求:一要抓紧清产核资工作,夯实家底;二要抓好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三要抓准企业主业,规范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四要抓好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严格程序,注重效率,服务于改革改制;五要抓好国有资本的经营收益收缴工作;六是着力制订本级国有资本的总体发展规划;七要着力强化企业法律风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