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宏伟 3月9日 北京报道
在谈到2006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时,吴邦国说,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25件。主要有:一是制定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企业破产法、监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强制法、劳动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毒法、护照法等。二是修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算法、合伙企业法、食品卫生法等。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吴邦国说,在制定和修改法律过程中,应当把握好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从国情出发;三是坚持实事求是。
谈到具体立法操作时,吴邦国说,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内在要求。今年,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我们将选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法律草案中需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重大问题,或者意见分歧较大、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专门问题,采取向社会公布草案全文、举行立法听证会或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做到集思广益,使制定的法律符合实际,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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