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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调整部分铜及铜材出口暂定税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 10:05 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4月10日起,将精炼铜及铜合金的出口暂定税率由5%调至10%,铜材的出口暂定税率由0%调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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