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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伊春的最后一根稻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10:39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马 晖 黑龙江伊春报道

  3月1日,十点刚过,46岁的老王又像往常一样,晃到“场办”的一间小房子里看报纸。这样的日子,整整11年。

  他是神树乡人,17岁那年到神树林场开玉柴50拖拉机,1995年下岗,就再没拿过林场
一分钱,“连国家规定每月104块钱的‘低保’都没有,去年还交了437块,说是上养老保险”。

  老王所在的神树林场归桃山林业局管,现有2000多人,在岗职工只有20来个,每月工资大多不到300块。场子建在山脚下,一条过去运木头的铁路把林场一分为二,挨着铁道边上的一排排红砖平房是林场职工的家,许多人家窗户上只糊着一层塑料布。

  “当年我们可都是考进来的,正儿八经的国家的人,一个月不少挣,”老王眯着眼一边看报一边说,“那时候林子多的是,水曲柳啊、红松啊,个个都是齐腰的粗。现在全砍光了,就剩下小树苗子了。”

  就在老王唏嘘感叹的时候,200公里之外的伊春,一场关乎百万人命运的改革即将拉开大幕。2月21日,国家林业局对外宣布,“我国今年将在南方集体林区、国有林场和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三大体系启动林权制度改革”,并明确指出要“重点抓好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或许,这次被誉为“中国的第三次土地改革”的改革,能给老王和他的同事们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林城”危机

  伊春,黑龙江省北部的一座小城,面积3.28万平方公里,小兴安岭纵贯全境。曾是我国东北开发最早的林区,现有林地面积308.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0.3%,是一个因林生的“林城”。下辖1市(县级)1县15个区,包括桃山、铁力、翠峦、乌马河等林业局。人口132万,其中林业职工30万。

  作为中国最大的国有林区和森林工业基地,过去的50多年里,伊春为国家提供了2.4亿立方米的木材。但由于历史上的过度开采,“家底子”没剩下多少。

  国家林业局算过一笔帐:伊春的森林蓄积已由开发初期的4.28亿立方米下降到了2.1亿立方米,下降了51%;可采成过熟蓄积量更是由开发初期的3.2亿立方米下降到610万立方米,下降了98%。所属16个林业局有12个无成熟林可采,另4个严重采伐。

  就拿桃山林业局来说,现有有林地17万公顷,今年国家下达的砍伐指标是2万立方米,依照目前的市场价格,平均每立方也就550元,算起来一年也只有1100万的收入;国家每年下拨的天保基金(天然林保育基金),去掉公检法教卫退之后还能剩300万。加在一块也不到1500万,却要养活5万多人,财政缺口达到2000多万。

  于是就有了“档案工资”的说法——工资发不出,给你写在档案里。“从1986年开始到现在,单这一块,全局就欠职工2亿5,”桃山林业局资源林政科科长高汉振说起来也很郁闷,“像我这样的干了快35年的老林业,一个月发到手里的工资也才400块,保险什么的啥都没有。”

  而整个伊春市,30万林业职工,2005年平均月工资只有310块。

  “目前,伊春市经济结构严重失衡,经济发展速度明显滞后。地方财力拮据,城市基础设施欠帐严重,社会事业发展缓慢。林区就业再就业压力大,职工收入低,社会保障乏力,林业职工生活处于一种相对贫困状态。”现任伊春市市长许兆君自觉身上的担子不轻。

  “伊春,因林而生,因林而兴,也因林而衰。”伊春林业局的一位干部这样说。

  徐长思和孙居武

  徐长思的一间小平房盖在了山窝窝里,那里距离最近的一条乡村公路,开车也要15分钟。

  他原是桃山林业局的职工,2002年下岗,买断工龄一次补贴了16900块,自己再东凑西凑了7万多块钱,于2003年10月来神树林场包下了33公顷商品林。因地制宜栽了落叶松、云杉和五味子、串地龙等经济植物,合同一签70年。

  33公顷林地里头,有3公顷多都种了五味子。“神树这地方的五味子很出名,都出口到韩国、日本,干的一公斤现在要卖到60~65元呢。”徐长思指着身后的林子美滋滋地说。

  徐的老婆是桃山林业局科技科的,明白五味子的经济价值,也懂得栽培技术。按她的说法,五味子三年就能出果,第四、五年就能大批结果。徐长思大前年栽种的那茬苗子,今年就能有收获。平时,为了贴补收入,徐长思还在山下的空地上培育五味子苗,去年卖了50000株,2毛5一株,基本上就把前期投入的人工费收回来了。

  “我觉得林子卖给个人是件好事,起码有个奔头。”徐长思说。

  孙居武也觉得包林子挺合适的,三年前,他把自己原来种黄豆的7.5公顷地改栽了落叶松、云杉。

  头三年一直在往里面投钱,孙居武掰着手指头算起帐来:开地1公顷要5000~6000元;落叶松苗要1毛5一株,一公顷种了4500株;雇了二三十个林工栽苗,连栽7天,每人每天20块;鼠药连买带投一年也要400块。

  “种树短期内挣不来钱,”孙居武想的很明白,“这玩意要十来年,但长远算下来,种树还是要比原来种豆子赚的多多了。”

  在高汉振看来,林区穷,穷在国家投入不够,穷在林地的生产力太低。把林子转包给个人,一来可以吸收社会资金解决投入不足的问题,二来自己的林子自己上心。2003年,桃山林业局开始允许个人承包国有林,到今年已有9794公顷林地“由国有变成了民有”。

  “这个树卖给个人了,自己的东西就不能再祸害了,你就得精心地伺弄吧。”孙居武现在的生活就是围着这片林子打转。他一天上山去转两趟:早晨7点钟出去11点回来,中午吃过饭又出门,转到三四点钟才回来,今年春节也只在家歇到大年初三。

  什么人有资格包林子?高汉振讲,只要是桃山的林业职工都可以,“当然外来的投资也不拒绝”,2004年绥化市电业局职工曾集资在桃山买了3000多公顷林子。但他也说,“我们还是更重视解决自己职工的问题”,桃山林场300多户职工承包了剩下的6000多公顷林地,那些“拖欠工资多的或手头有点钱的”积极性特别高。

  其实,桃山林业局最初订下的规划是2003年流转国有商品林30000公顷,现在的数字与原先相比,差距不小。

  “搞一搞,停一停;停一停,搞一搞。”谈起这个,一位桃山林业局的干部显得很无奈:没政策啊,上级不支持,开始可以说是从反对中走过来的,国有的林地你怎么能够卖给个人?

  有人曾做过这样的统计:2005年一年,伊春市仅接待黑龙江省以及国家林业局相关部门针对国林业资源流转的检查就达108次。

  当初这么做还是有风险的,至于风险有多大,“大概和当年安徽凤阳小岗村那几个农民差不多吧”,高汉振说。

  “下面的林业局也是给逼的实在没办法了。”如今回过头看,伊春市资源林政局局长李进祥对于自己手下过去的“激进”举动多了些理解,“改还有一丝希望,这是最后的一根稻草。”

  十年等来的试点

  “一个副局长、一个副科长、一个森调队的队长,三个人,当场都死了。”事情过去几天了,高汉振说起这事时,眼圈还是红的。

  一个礼拜前,天刚蒙蒙亮,桃山林业局副局长孙连军带着两个手下往伊春市赶。司机超车时没看清路,直挺挺地撞到了一辆金龙大客车上。孙是局里分管试点工作的副局长,那天会的内容,就是市里向辖下15个林业局的负责人传达国家林业局对伊春试点的批复方案,部署国家林业局来伊春调研的事。

  “为了这个试点,我们可真是付出了血的代价!”高汉振一声长叹。

  但也正是这次试点,给高汉振正了名。

  2月21日,国家林业局对外宣布伊春成为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而在一份名为《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文件中,则透露了一些详情:

  拿出5个林业局8万公顷商品林,占5个试点局面积的10%(占商品林面积的21%),主要是林农交错、浅山区相对分散、零星分布的易于分户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企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逐步建立国有民营、统分结合的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新机制。原则上按一沟一系一坡的自然界限结合经营区,按每人5-10公顷测算,可安置8000-10000职工。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对集体林地承包上限30-70年的规定,本次试点上限按50年设定。初步设想,利用约2年的时间,完成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

  桃山林业局一晃,成了改革的样板。

  而据李进祥讲,其实,伊春从有这个想法到今天“已有十年”。

  1996年,当时的市委书记到国家林业局汇报工作,听到国家的林业政策要改革,当即向国家林业部部长提出要搞国有林地流转,并在不久后拿出了一个方案。“因为是国有林区,当时部长没有答应。”李进祥回忆道。

  2003年,伊春新上任的市政府领导又给分管林业工作的回良玉副总理写了一封信,明确提出“想在伊春搞林权制度改革”。当年年底,回副总理在国务院总理办公室会见了伊春的代表,肯定了“伊春敢为人先大胆改革创新谋求发展的精神”。不久,又在来信上做出批示:“国有林权改革要抓紧试点,伊春应争当改革的试点。”

  此后,就是不断地给国家林业局上报试点方案。“我记得很清楚,北京我一年去了18趟,就是跟上头解释说明我们的想法。”李进祥举着那份修改了21稿的方案说。

  2006年1月4日,在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上,正式决定将伊春设为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认为“伊春的试点是落实中央决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有林区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并“责成黑龙江省政府对于试点工作负全责,国家林业局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事情至此,峰回路转。

  2月9日,国家林业局、黑龙江省在北京召开了伊春林权制度试点第一次局省联席会议,确定了这次改革试点所承担的重点任务:探索建立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的新机制,建立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新模式,建立、健全国有森林资产评估体系和流转办法;探索建立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新体制;配套推进国有林区经济体制改革,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对于目前工作的进展,李进祥显得很有信心:改革的方案制订、实施细节以及配套的18个管理办法都搞完了,外面的调查区划、落界挂牌、档案建设也都做完了,正在详查57000多公顷林地的具体情况,涉及5区15个林场所。

  “还要再谈”

  “当年买林子花了8万块,资源科按株距多少、有林多少算钱的,这么算到底准不准啊,有没有多收我的钱?”第一茬五味子都快要结果了,徐长思还时不时地嘀咕两句。

  山那边的孙居武,对于自己辛苦管护了三年的小树苗现在值多少钱,也总是说不太清楚,“有卖树的说一年能涨1块钱吧,谁知道呢”。

  类似的难题,将来参与试点的承包户可能就不会再遇到。在《黑龙江省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明确规定:“要建立和健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和流转办法,对拟流转的林地和林木(每一宗承包地)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和操作规程进行资产评估,实现有偿流转。”

  据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国家林业局倾向于将森林资产评估交由黑龙江省森工总局聘请的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负责。而且,试点期间,评估报告还需由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批准后方可签定承包合同。

  而伊春市有自己的想法,在一份近期由市林业局下发的《接待调研准备工作提纲》中明确提出:要争取国家林业局同意试点期间由设在本地的“育林资产评估公司”承担资产评估工作。

  对此,一位长期研究国有林权制度的专家明确表示:若由地方林业局代表国家来做森林资产评估,当它面对个人承包户时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必须尽早建立专职于森林资源价值评估的第三方机构”。

  国有林流转后所得收益如何分配,是试点方案中的另一个焦点。

  “流转收益分配在国家局看是个大问题,对于我们来讲却是个小问题。”李进祥一再强调。他认为,一方面,试点流转对象不是外埠投资而是自己企业的内部职工;另外,试点林地选址“局址场址村屯社队附近”,多为荒山荒地、无林地、疏林地、低质低价的次生林地,每公顷的蓄积量还不足30立方米,收益是很小的。伊春的想法是,流转收益全部用于试点林业局。

  而在目前的“试点方案”中则认定,流转林收益“属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应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考虑到目前林区面临的经济困难,国有森林资源转让取得的收益上缴中央国库后,可主要用于伊春市的林业生产、职工社保、解决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支出,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

财政部会同国家林业局制定。

  “流转收益分配的问题,还要再谈。”李进祥一字一顿的说。

  据一位知情人透露,3月5号左右,国家林业局“四部一办”将会同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来伊春搞调研。而整个试点的启动,最迟也将在3月中旬全面推开。

  听说这次是国家给政策允许包林子了,一直埋头看报的老王立马来了精神,“没钱包,国家能不能给贷点款”、“一人最多能包多少林子”、“包一半干不下去了,能不能转手卖给别人”……

  屋里那台15英寸黑白电视机,正在播着“幸运52”,图像不大清楚,只能听到主持人李咏在喊:“到底是答对了还是答错了?我们广告后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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