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政府预算阳光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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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03:36 第一财经日报 | |||||||||
民进浙江省副主委陈守义建议,政府不但每年要向公众公布预算决算情况,而且涉及到的重大项目也要向公众说明 本报记者 张馨月 发自北京 因去年提出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需要问责,备受关注的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浙江省副
去年3月7日,在两会期间,陈守义痛陈,“对这些庞大的不良资产的核销,决不能让造成损失的责任者逍遥法外!”短短十几分钟的发言,6次被全场政协委员热烈的掌声打断。 半年之后,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国资委正在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力争尽早出台。 今年,陈守义带来了15份提案、2份大会发言材料,其中之一就是《政府预算需要阳光监督》。 2005年1至11月,全国共审计9.1万个单位,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金额2900多亿元,揭示损失浪费问题金额150多亿元。问题依然集中在违规转移、挪用和挤占财政资金,虚报、冒领预算资金,未细化预算编制和未按规定及时批复预算资金,等等。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也用了“屡审屡犯”这个词。 “面对屡禁不止的相同问题,不得不让我们深思背后的预算监督机制问题。”陈守义在发言材料中写道。 在他看来,国家预算事关国计民生。但是,未经法定程序频繁追加支出预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改变支出用途,不按规定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等情况并不罕见。 陈守义比较了2000年至2005年六年财政收入预算增长和实际增长的数字,发现两者之间的误差平均值超过100%。 他认为,预算外资金一旦遁入监管的真空,各种弊病将随之而来。“正是由于预算的不准确使得无数资金有了避开必要监督的空间。” “根源在于公共财政约束机制不健全,财政收支不公开、不透明。”陈守义呼吁,面对种种“屡审屡犯”的违规问题,迫切需要的是实施强有力的预算监督。“唯有真正的监督,唯有实施阳光下的监督,才能让人民的钱、纳税人的钱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也唯有此,才能建立起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 他建议,应及时完善预算法,强化预算的法律效力,尽快杜绝制度外的政府收支,将预算外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内管理,形成一个覆盖政府收支的政府预算。同时建立一套相应的绩效管理和考评体系,以及财政支出的责任追究制度。 “要让纳税人心里有一本明白账,知道钱花到什么地方,是否合理。”陈守义主张,建立让政府接受公众问责的“阳光监督”体系,不但每年要向公众公布预算决算情况,而且涉及到的重大项目也要向公众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