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跃文呼吁物权法创新动力来自产权保护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木佳 北京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科瑞集团董事长郑跃文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呼吁:“建立创新型国家,最重要的问题是要让创新者能够合法地享有创新的成果。怎样才能使创新者安心地去从事创新活动,并得到创新所带来的好处,这是推动新一轮改革、新一轮创新的根本问题。而《物权法》的出台无疑会对此产生积极的意义”。
郑跃文指出,人的三大基本权利即财产权、生存权和自由权,在这三者之中最重要的是财产权,因为,生存权和自由权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附于财产权的。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建议尽快地颁布《物权法》,对于推动我们国家新一轮创新具有重大意义”。 他说,鼓励创新,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让人们愿意去创新的问题。人们之所以创新,是因为他们对创新的成果能够受到法律保护具有良好的预期。也就是说,如果能够建立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激励机制,更多的创新者就会涌现出来。比如,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能够为创新者降低交易成本提供保障;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能够为创新者全力投入创新、获得最好回报提供保障。 创新除了国家要在经济上加大支持力度外,更重要的是要从制度和政策上加以保障。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激发创新者的创新热情,激发创业者的创业热情。 郑跃文呼吁,制度和政策的保障是创新的前提,收益是创新的动力。创新可以有风险,创新可能会失败,但创新的成果不能被剥夺。因此,《物权法》的早日出台必将为我们国家新一轮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带来重要的也是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