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 侯林利)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四川省邮政储蓄省内跨市(州)异地存取款手续费标准已于3月1日进行调整,今后在邮政储蓄办理省内跨市(州)异地存取款,将按存取款金额5‰的标准收取一定金额的手续费。为了让在四川邮政储蓄领取养老金的朋友们合理规避这笔多余的费用,昨(5)日,省邮政局和省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专门走上大街,为市民们释疑邮政储蓄的相关规定和到当地邮政储蓄业务点办理规避手续费的方法。
“就近开户”免收异地手续费
“针对省内异地手续费调整给代发养老金带来的改变,我们采取了‘就近开户’让离退休人员减免异地取款手续费。”省邮政局副局长廖涛介绍说,为了使邮政代发的养老金客户在手续费标准调整后能够继续享受免费待遇,他建议在邮政储蓄领取养老金的客户尽快持本人的相关身份证件,到现在居住的地方重新办理开户手续,邮政部门会免费为其开户,这样一般每月可以帮助他们节约4-5元的异地取款手续费。同时,对2月底前来办理新开户的养老金客户,邮局动员其将原账户余额取出转存至新账户,并告知客户,为确保新老账户的平稳过渡,按时领取养老金,原账户不要急于进行销户,待5月后再到邮局办理销户手续,目前各市、州邮政局正在与各级社保部门、代发单位紧密联系相关事宜。
本月异地手续费现金返还
鉴于本次调整收费时间紧迫,对养老金客户3月份上账的养老金在3月1日-4月30日过渡期内因异地居住而产生的省内异地取款手续费,省邮政局采取了由邮政储蓄网点柜员通过手工处理方式对收取的手续费进行现金返还的方式。本次养老金账户的手续费退费期间为2006年3月1日-4月30日,过期后邮政储蓄不再受理相关退费事宜;手续费退费范围只限2006年3月上账的养老金金额,其余各月上账的养老金金额均不属此次退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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