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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负责人考核课程将作修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09:0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日前表示,待2004~2006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一个任期考核结束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系统考虑修订《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业绩考核为导向,国资委要求央企处理好中央企业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关系、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的关系、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关系、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

  黄淑和表示,将加大对企业科技投入、自主创新、新品研发、资源节约、节能降耗等
指标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直接与央企负责人的奖惩挂钩:完成资产保值增值任务、业绩优秀的企业负责人,将得到薪酬和奖励;完不成考核目标会降低薪酬,不胜任的要调整或免职;超额完成个性化指标的企业负责人,将得到单项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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