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减轻农民负担三个清晰时间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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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 22: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张旭东、刘铮)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种粮不再纳税,义务教育阶段孩子无需交纳学杂费,看病可享受合作医疗优惠这三大举措实施的三个清晰的解决时间点。 ——2006年3月至4月间,进入春耕时节的中国9亿农民,无需再像往年一样在此时交纳农业税,在我国实行了长达2600年这个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到2007年,中国农村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上学不用交纳学杂费,这一政策将惠及超过1.6亿的农村中小学生。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今年在西部地区实施,明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财政部称,这一举措实施后,全国农村中小学每年可取消学杂费达150亿元,分摊到每名中、小学生身上,分别为180元和140元。“孩子的学杂费将不再是农村家庭的沉重负担。”全国人大代表孙鹤娟说:“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标志着国家真正成了义务教育的投入主体。” ——到2008年,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农民看病可享受这个政策的优惠。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到2008年,要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报告还指出,中央和地方财政2006年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农民自己出10元,中央和地方出40元,资金统筹运作,可以有效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安徽省立医院院长许戈良代表说。 “三个实实在在的举措,三个清楚的时间点,缓解9亿农民税赋重、上学贵、看病难三大生活负担。”全国人大代表何文杰评点说:“这是政府作出的有力承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