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企业创新 新60条落地有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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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 15:53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温越岭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实习记者 温越岭北京报道 近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由国务院正式发布实施。由于该配套政策内容多达60条,并具有鲜明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受到企业界广泛关注。
“60条”的配套政策涉及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人才、教育与科普、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统筹协调10个方面。 “每一条都是新政策!主线是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朝晨说,以往国家各部委都有这方面的政策,但十分零散。此次由国务院主导、各部委共同参与制定的配套措施,不仅整合了以往政策,更有很多突破性发展。 打破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记者注意到,有关财税、金融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约占整个配套政策的三分之一。 如第七条措施规定,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科技部高新司副司长胡志坚说,以前获此优惠的企业要符合更多限制条件,如当年研发经费要比上年增长10%,否则只能按照100%抵扣税额。而且,以往该政策只适用于工业企业,现在包括旅游业在内的各行业都可适用。该措施等于政府给企业技术研发提供了更多间接补贴。 新出台的配套政策中,着眼于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措施格外引人注目。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科技厅副厅长林嘉来介绍,长期以来,由于中小企业没有设备、厂房、土地可供担保,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卡得很紧。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急于开发新产品,却面临资金困难,严重制约企业发展。 针对这种状况,配套政策第17条要求,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对创新活力强的予以重点扶持。同时,政府引导和激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和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 落实推广公共研发平台 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呼吁已久的“公共研发平台”,在60条措施中也有具体落实。 据了解,缺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普遍问题。企业技术开发需要价格昂贵的专用设备,这对规模较小、资金紧缺的中小企业来说是很难承受的。 “每年两会,代表、委员们对此意见都很大。”林嘉来说,过去很多科研院所花大量资金买设备,而项目完成以后,设备就被闲置,浪费十分严重。而其他企业却不能共享资源。 配套措施第59条要求,以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研究开发中心等为依托,组织实施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吸引和凝聚高水平人才,推动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 实际上,配套措施出台前,上海等地的试点就已积累一定经验。林嘉来告诉记者,不久前他和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前往上海参观。在当地的公共研发平台,所有技术创新需要的高精设备都能查询得到,企业要做什么试验就可以找到相应的大学或研究所的专用实验室。 据了解,从2003年起,针对配套政策的调研就已启动。由于涉及利益关系复杂,在酝酿过程中,具体内容对外严格保密。工作组曾亲赴多个省市,当面听取企业意见。其间,政策数易其稿,措施也不断增加,从48条到55条,再到60条。 企业界对新出台的配套措施评价很高。北京用友致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屹说,这一政策打破了以往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实验室创新成果独占天下的局面。同时,从纲领性描述变成了实施性指导,有利于具体落实。 “以往很多政策就是说说而已,很难让企业得到真正的实惠。”福州市科技园区管委会发展研究部部长林竹表示。此次出台的配套措施是国务院主导各部委、各地方共同参与完成的,能克服过去部门利益或地方利益不好协调,造成政策难以充分落实的问题。 据悉,有关部委目前正根据国务院要求,研制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包括编制必须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产品和装备目录,跟踪研究配套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情况,定期发布各部门、各地方落实配套政策情况的报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