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董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今已成了本次两会的关键词,对这个问题,萧灼基表示,国家把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实行“多予少取”方针。但目前,“少取”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而“多予”还存在着不足。他指出,“多予”是对农民对中国经济做出贡献的补偿,实质是要对农村实行利益回归。为此,他详解了工业和城市亏欠农民的“三宗罪”。
萧灼基介绍说,本届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和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贴”,2006年全国全部取消农业税后,与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村每年平均减负总额超过1000亿元,人均减负120元。但“少取”是有限的,是一定时期的任务,而“多予”是无限的,有长远作用。他认为,今后,“多予”应成为支农的重点。
萧灼基指出,农民对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都做出了贡献,理应进行补偿。他认为,工业与城市亏欠农民的地方在于:其一,长期存在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仍然存在,甚至越来越大,农产品价格低下,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攀升,农民创造的价值大量转移到工业与城市;其二,国家征地价格与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剪刀差,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政府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金很低,但却以高价出让土地使用权。农民遭受很大损失,政府却受益很大,有的地方成为第二财政收入;其三,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费用价格与劳动力价格和城市居民相同,有的甚至比城市居民高,但农民工工资比城市同等劳动力的职工低,有些地方甚至低20%~30%,同工不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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