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关注六大领域商业贿赂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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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 21:25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以下为今日央视《经济信息联播》节目内容: 上个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廉政会议,部署2006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成为重点之一。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也对“商业贿赂”问题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条件,在交易之外采取各种手段向交易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某种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以回扣、促销费、宣传、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全国政协委员朱恩涛说,过去,打击力度侧重对受贿者,对行贿者也应该给予应有的处罚。 (同期)政协委员 朱恩涛:行贿也是犯罪,是商业犯罪,不但影响经济的发展、经济的运行,同时也因为有大量腐败的行为,非常腐化这些当官的,对国家各方面都不好。 全国人大代表朱希雄认为,目前不少商业贿赂已经开始威胁到一些公平的制度设计。 (同期)人大代表 朱希雄:如果是你这个企业比他实力还强,竞争力还强,但是不一定你能中标。通过贿赂,他在招标中好象看似公平的,但是实际上根本就不公平。 据了解,近期,中央已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确定为重点治理的对象。 新闻链接:证监会严查商业贿赂 这里还有这样一条消息, 证券金融业也开始打击商业贿赂的行动,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最近强调,要重点治理:证券发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和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等业务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