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予农村不妨从零税制入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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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 15:38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邬静娜 三农 三农问题注定是2006年的热点话题。2006年的中央1号文件连续第三年,也是继1982年之后的第八次围绕三农问题展开。
2004年的1号文件是关于如何提高农民收入,着重解决农民的问题;2005年的1号文件则是关于如何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着重解决农业问题;与前两年的1号文件相比,2006年的1号文件提出了全面解决农村问题的办法。纵观三年的1号文件,中央已经提出的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系统方针、政策和措施其核心都在于“多予”。 此前有专家指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要真正落实1号文件的精神。“多予”的渠道至少有两种,财政预算增加这方面支出是一种,而免除可以不收的钱也是一种给予。比如说能不能让中国的农民真正享受“零税制”。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与农业税收改革前相比,全国农民身上的负担减轻了1265亿元。 但是,免征农业税,并不等同于农民就不用缴税了,只是意味着取消了农民出售农产品这个环节中所存在的税收。农民进行农业生产这个过程仍然承担了税收。因为中国实行的是增值税,因此农民购买农机、化肥等生产资料时,所支付的货品价格中就已经包含了税收,只不过这部分税收是由销售这些生产资料的人代为缴纳的。 根据测算,单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电力、燃料等农业生产资料,还不包括购买固定资产,农民的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平均为总产量的7.8%。而与之相比的是,未改革之前的农业税税率为8.4%。也就是说假定之前农民承担的税收仅有销售过程中的增值税以及购买生产资料的增值税,免征农业税也仅仅减去了农民身上一半强的税收。 而在欧美,农业生产过程实行的都是零增值税,采取“年终结算返还”的方式。也就是说农民在日常购买了生产资料间接产生的税,到年底时可以到税务单位申请返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测算,目前中国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等生产过程中,间接交纳的增值税每年在4000亿至5000亿元之间。这个数据意味着每个农民都要交200元以上的税款。 如果能在农村实行零税制,无形之中就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仅此一项即可创造出4000亿至5000亿元的新消费能力来。这对拉动内需的作用,按照对农村投入1元拉动2元消费比算的话,则将是8000到10000亿元的规模,这多少让人期待。 在农村实行零税制应该是一种趋势。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此前在公开场合说,因为中国农民人数太多且分散,实行年终结算返还退税的方式不可行,但他也明确指出需要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就在于实施的办法。 此前有专家表示,如果有关部门能够真正落实这3年1号文件中的81条政策的话,就可解决三农问题。 解决三农问题,不妨从农村实行零税制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