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业贿赂亟待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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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16:2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高柱 在国务院日前召开的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
此前,四川省卫生厅宣布,为杜绝医疗人员收受商业贿赂,该厅已划出7条警戒线:取消内部科室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医务人员不得私自外出会诊…… 四川省卫生厅还配合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举办了3期全省医疗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让全省766名二级以上医院院长等相关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管理的通知》。 接连出击的“重拳”,反映出医疗行业商业贿赂的猖獗。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去年下半年在医疗卫生系统办案专项行动中,挖出一批窝案、串案,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共查办128人。 无疑,商业贿赂的泛滥不仅背离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而且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据商务部的统计资料表明,仅在全国药品行业作为商业贿赂的回扣,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 “不根治商业贿赂的‘顽疾’,就难以实现市场经济法制化。”成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商业贿赂已发展成“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从业者已陷入“非道德”恶性竞争的怪圈。但是,商业贿赂的泛滥毕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需要多部门、多渠道综合治理的“鸡尾酒疗法”,而健全法律法规,完善体制机制显得更为迫切。 他说,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医疗卫生、建筑、电信、金融等领域,这与相关立法的缺陷有关,现有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已无法满足惩治商业贿赂的需要。从长远来看,只有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才能避免反商业贿赂“十龙治水年年旱”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