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税收中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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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12:10 新闻晨报 | |||||||||
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征收减免范围 □据新华社3月2日专电 记者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我国银行业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中的税收政策问题,日前已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此次明确的有关税收政策包括印花税、营业税、所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税收政策一是充分考虑资产证券化业务环节多,操作复杂的特点,税收上力求中性,避免重复征税;二是充分考虑与现行税法的衔接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需要,也充分考虑了资产证券化各环节税收负担;三是充分考虑税收征管需要,有利于堵塞征管漏洞。为预防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避税风险,文件对信托项目当年未分配收入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银行信贷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通过证券化,银行可使贷款在资本市场上变现,提前收回贷款,在负债不变的情况下改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分散经营风险,并由此推进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为贯彻落实“国九条”,2005年3月,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在国内正式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