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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征新汽车消费税没依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11:47 现代快报

  快报讯 (记者 夏天) 昨天有报道称,新汽车消费税将从4月1日起实施,大排量车型征收税率可达9%~20%。江苏省国税局流转处相关人士对此表示,相关传言没有依据。

  据悉,我国现行的汽车消费税是根据不同车种排气量的大小,设置了3档税率。出于鼓励小排量汽车发展、强化消费税对汽车消费导向作用的考虑,财政部从去年开始酝酿调整汽车消费税,并下发了征求意见稿。据透露,征求意见稿将乘用车消费税分为5档,大大提
高了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率。

  省国税局表示,税制变动一定要得到国务院的批准,有关调整

汽车消费税的问题,目前他们没有接到任何正式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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