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出台法规加强物流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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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 04:1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吴会文)自去年11月至今年1月3日,我市相继有5家物流企业“卷款、卷货”潜逃,造成经济损失300多万。日前,济南现代物流协会组织召开全市物流中心负责人座谈会。与会人士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物流相关法规,加强行业监管,为这一新兴行业创造健康的发展环境。 据悉,目前我市物流企业已达2300余家,绝大多数是分散型的小业户。与会人员分
据介绍,“卷款、卷货”现象频频发生原因主要有三方面。首先,目前物流业准入门槛过低,缺乏有效的审验把关手续。业户只需提供一张身份证、3万元注册费,再申请一个营运证就能成立一家物流企业。多数小业户租一间房子、雇一辆车子、放一张桌子、装一部电话就做起物流业务;其次,“代收货款”使不法商人有机可乘。货主与客户之间不直接进行货款结算,而先由物流商在货物到达时向客户代为收取,再由物流商返还给货主。由于物流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一些经营不善的物流企业见利忘义,“卷款”潜逃;第三,打击不力。对已发生的几起“卷款、卷货”事件,济南现代物流协会及时组织物流行业进行“堵截”,但到目前为止均未得到查处。此类事件该由谁来管? “卷款、卷货”事件对我市物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业内人士呼吁,相关机构应尽快出台与物流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有法可依,并加大惩处力度,以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各物流管理部门要严格把住审验关口,为入驻业户建立从业档案,设立用户投诉中心,鼓励并表彰“诚信业户”,在全行业树立“守法守信,文明经营”理念。同时,实施“货、款分离”措施,限制“代收货款”现象,倡导发货方参与“货物保险”业务,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此外,推动中小业户参与“物流联盟”,整合现有物流资源,促进物流业向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发展,也值得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