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修改有三大新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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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 18:44 深圳晚报 | |||||||||
今年25件立法项目计划安排审议 物权法草案存在分歧正加紧修改 物权法草案修改有三大新要求
三大修改原则 -要准确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准确地体现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完整准确地体现对国家、集体、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 -要妥善处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有关财产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居民小区业主的权利等。 -要深入研究一些专业性较强、尚有不同意见的问题,如物权与债权的优先顺序等。 据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2006年立法计划已经制定,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25件。 这25件立法项目,大部分都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包括制定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企业破产法、企业所得税法、监督法、行政强制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劳动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毒法,修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卫生法、预算法等。另据悉,劳动合同法草案近期将公布,人大法工委说,违宪审查建议应书面寄送,但目前还未收到。 在回答“下一步对物权法草案的修改工作有什么考虑?”的问题时,这位负责人说,物权法是一部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律,社会各界都很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这部法律草案进行了4次审议。该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收到人民群众的意见11500余件。绝大部分意见对目前物权法草案总体上是肯定的,同时也有一些不同意见,在有的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分歧,这是正常的。今年将加紧修改完善物权法草案,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