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就2006-2008财年贷款规划与世界银行进行了磋商。我国利用世行贷款主要是为配合国内深化改革的要求,除弥补某些行业发展的资金不足外,其重点将放在引进国际经验以及发挥贷款在体制改革和创新作用等方面,并注重提高贷款的质量与效益。三年贷款规模约30-45亿美元。 世行向我国提供的贷款,偿还期为20年,其中含5年宽限期。贷款年利率以六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为基准,外加固定利差50个基点或浮动利差40个基点收取利息。目前世行固定利差贷款利率约为4.12%(含固定利差50
个基点);浮动利差贷款利率约为4.02%(含40个基点)。此外,世行还在贷款协定生效后,一次性按贷款总额的1%收取项目先征费(目前优惠至0.25%),并对贷款未提取部分,按0.75%的年利率收取承诺费。我国利用世行贷款2006-2008财年备选项目规划,是根据我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战略以及国家的产业政策,同时,也考虑了世界银行的一些政策性要求。本期贷款规划以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城建环保和交通领域的项目和贷款较为集中,二者之和,约占贷款总规模的73%。贷款领域包括:农林水、交通、城建环保、能源、教育、卫生及金融。其中以农业、交通和城建环保领域为主。在本期规划中,增加了金融领域项目,国家开发银行拟借助国际经验,在一些省内试点建立小企业贷款机制及业务拓展。 在区域贷款安排上,以中西部地区为主,适当考虑东部地区。 所有规划内项目将按照国内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履行审批手续。附表:一、利用世界银行贷款2006财年计划谈判签约项目清单 二、利用世界银行贷款2007-2008财年备选项目清单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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