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发生多起职工违规套取公积金事件,广州从上月20日起开展大检查
时报讯 (记者 高江虹 通讯员 严颖) 从2月20日开始,广州市22万个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面临首次大检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这次检查只是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职工违规套取其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的事件,并不是收紧提取条件。
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目前还未明确检查结果出来后如何处置违法套取公积金的职工和机构,但可以肯定的是,将根据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留对这些违法职工、机构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委托中介造假套取公积金
市民何先生最近需要一笔资金,由于一年半前一次性付款在海珠区宝岗大道买了套房子,把积蓄花光了,何先生便打起了公积金主意,想把近四年累积的三万多元公积金提出来用,但苦于不符合条件,打听再三后有人向何先生支招,说有几个房地产中介公司可以为他提供虚假材料,蒙混过关,而且据说还有不少人通过这种方式成功提取过,何先生心动了……
这是记者在广州市某中介行了解到的一单案例,据悉,像何先生这样打算提取公积金但是条件不足的市民不在少数,一些房地产中介机构为此提供方便之门,非法盈利。广州市公积金中心表示,去年年中以来,他们发现了数起职工违法套取其本人名下公积金的情况。经了解,这些职工通常的手段是提供虚假购房发票、房产证和伪造购房合同,或串通单位提供虚假的材料证明。该中心还发现有个别房地产中介公司专门为职工提供虚假材料,从中非法牟利。由于目前对相关材料的审核是委托给承办银行进行的,由于不是专业机构,银行的工作人员对一些伪造的材料也很难辨伪。
针对这种情况,公积金中心于2月20日发出通知,职工凭提取登记证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时,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若银行当时审核完毕,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若发现异常情况则会联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核对,再做具体处理。据悉,此次检查涉及广州市目前22万个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一次性提取和分期提取全部包括在内。
个人罚款千元中介蹲监三年
据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顾浩巍介绍,对于造假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目前没有造假提取公积金方面的处罚条款,只能根据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对于伪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个人,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制造假合同、假公章去帮助客户违规提取公积金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认定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或“合同诈骗罪”,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目前正全力开展公积金提取情况的检查,还未明朗检查结果出来后如何处置违法套取公积金的职工和机构,但肯定会根据上述法规,保留对这些违法职工、机构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小贴士 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注: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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