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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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 15:58 发改委网站 | |||||||||
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 电视电话会议在京举行
为全面总结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四五”普法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月28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出席会议,并作题为“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深入推进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高俊良,全国普法办公室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应邀参加了会议。 马凯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他说,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全国“四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各级发展改革、经贸、物价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全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对发展改革系统正确和充分地履行好职责,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有较大提高;立法步伐不断加快,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推动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促进职能进一步转变。总结各地的做法,主要经验有:领导重视是做好普法工作的关键所在;健全制度是做好普法工作的重要保障;学用结合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途径;创新形式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手段。 马凯指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谋划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发展改革系统是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对改革实行总体指导和协调的部门,《建议》提出的各项目标和要求,都与我们的工作密切相关。目前,我们在立法、执法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能完全适应的地方。我们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普法是基础。为此,要认清形势,找准差距,进一步提高做好普法工作的自觉性。第一,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自觉规范行为;第二,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有效加快立法进程;第三,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第四,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正确履行职责。 马凯强调,目前,“四五”普法工作已经结束,党中央、国务院即将下发“五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将对此作出决议。发展改革系统要认真贯彻,切实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一要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核考试等制度。二要突出重点,编好规划。根据新时期、新阶段工作重心,确定普法内容,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抓紧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起草论证工作。三要形式多样,讲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进一步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普法方法。四要学以致用,普治并举。要把普法与立法、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主持会议,宣读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表彰“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在总结讲话中,他指出,马凯同志的重要讲话既充分肯定了“四五”普法期间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绩和经验,也充分肯定了“四五”普法期间整个法制工作在各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法制工作已成为全系统工作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指出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马凯同志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系统法制工作包括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对新时期做好“五五”法制宣传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一五”期间,我们承担着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和目标和要求的重要职责,更需要做好法制工作。希望全系统认真学习领会马凯同志讲话精神,总结“四五”普法经验,在“五五”普法期间,通过加强领导,查找不足、扎实工作,讲求实效,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得更好。 会上,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丁向阳、陕西省物价局价格监测监督处处长王锫和四川省经委副主任宋伍生分别代表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作了发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主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各厅司局室、直属联系单位主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约1100多人分别在北京主会场地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