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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16:58 发改委网站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开局之年,要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搞好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坚持规划先行,抓好试点示范,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确保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十一五”时期有一个大的变化。

   一、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小康目标,最艰巨和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农民收入增长依然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农村发展远远滞后于城市,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众难以充分分享工业化和城镇化带来的丰硕成果,不仅制约农村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也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据有关专家测算,当前我国农村消费水平仅相当于城市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水平,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经济差距至少有10-15年,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仅相当于改革开放初期城市的水平,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在20-25年。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对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缩小城乡差别,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个字是一个有机整体,既包括发展农村生产力,又包括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在“三农”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其内容十分丰富,涵义十分深刻。现阶段我们要建设的新农村,既不同于建国初期提出的新农村,也与近年一些地方搞的新村建设不同,更与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开展的新村运动有所区别,其内容更加全面,内涵更加丰富,是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也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实现这一要求,必须把握以下5点:一是产业发展要有新格局。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发展新型农业。二是农民生活要有新提高。要广辟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三是乡风民俗要有新风尚。要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培育新型农民。四是乡村面貌要有新变化。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型农村。五是乡村治理要有新机制。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容和深刻内涵,确保新农村建设沿着正确的轨道顺利向前推进。

  二、明确任务,把发展农村经济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20个字总体要求,把“生产发展”放到了首位。应当看到,农村的落后首先是经济的落后。因此,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要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作为中心任务,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农村建设开局之年的主要任务:一是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总产量大体保持上年的水平。为此,要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大体稳定。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资金投入,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建设,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转化能力,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以上。为此,要坚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不动摇,优化农业布局,提高农产品质量,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支持小城镇经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步伐,增加农民非农收入。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和不合理限制,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三是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要着力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要对乡村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要整体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规范民间借贷,切实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同时,继续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土地征用制度改革。

   三、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最迫切的实际问题。2006年,要在促进农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从广大农民最迫切需要改善的生产生活设施入手,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发展的投入力度。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抓好“水、气、路、电”等农民最急需的4件事。目前全国还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用水没有达到卫生安全标准,部分地区农村饮水困难问题还十分严重。从2006年起,要加大投资强度,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的基础上,计划每年解决2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普及农村沼气,2006年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加大通路、通电投入,从2006年开始,实施“十一五”乡村公路改造工程,启动无电地区电力设施建设,完善部分省份农网改造。同时,根据各地实际,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小水电等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继续发展农村通信。搞好村庄规划,加强村庄整治,科学引导农民改善村容村貌。二是进一步加大农村社会发展投入力度。针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欠帐较多,农村基础教育、基本医疗、文化卫生设施十分落后,农民子女上不起学,农民看病难等突出问题,2006年,要继续加快推进西部“两基”攻坚农村寄宿制学校、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农村基础教育建设,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农村文化设施建设。

   四、统筹协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企望短期内就能发生显著变化。应该看到,上世纪末我国人民刚刚跨越温饱线,基本实现了小康目标,但要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需付出更大的努力。同时,解决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落后等问题更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从国际经验来看,韩国开展新村运动经历了30年的时间,日本的新农村建设行动也用了30-40年的时间。因此,要充分估计到我国开展新农村建设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持之以恒,做好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要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搞好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向深入。一是要研究制定全国新农村建设纲要。建议由国家有关综合部门牵头,农口各行业和相关涉农部门参加,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框架内,研究制定全国性的新农村建设纲要。纲要要突出宏观性、全局性、战略性和指导性,对未来5-15年全国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和政策保障等相关内容加以明确,勾画出我国未来新农村建设的美好蓝图,以此作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二是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要按照全国新农村建设纲要确定的方向和原则,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理条件特征、环境资源状况和人口素质程度等因素,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省级规划可以是5年、10年或15年,要对未来一个时期内本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区域布局、投入重点、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并加以具体化和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制定县级新农村建设专项实施规划。要以国家和省级规划为指导,以整合现有各类政府支农投资为切入点,统筹规划县域内各类新农村建设项目,坚持集中力量为民办实事,创新政府引导与发动群众艰苦奋斗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方案。四是搞好乡村建设规划。根据城郊、沿海、平原、山区、丘陵、平原等不同类型区乡村发展的未来方向,突出以人为本和建立节约型社会观念,突出特色,体现多样化,探索不同类型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城郊与沿海地区的新农村建设规划要适度超前,构建城乡统一的乡村建设格局。平原地区要充分考虑到未来农村人口向县城、中心镇集中的趋势,不盲目铺摊子,要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利用;丘陵、山区和草原地区要把新农村建设与以工代赈、生态移民、游牧民定居等现有工程结合起来,加快解决广大农村群众最急迫的生产生活问题。

   五、创新机制,不断开拓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我国新农村建设点多面广、任务重、投资需求大,必须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不断拓宽投资来源。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的要求,按照“民办公助、自下而上、以奖代投、民主监督”的思路,坚持从实际出发,通过国家政策资金支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和发动广大农民用自己辛勤的双手,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整体落后面貌。为此,一是要不断加大各级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顺应我国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贯彻落实“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要切实做到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二是要转变政府支农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性作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投资投劳。保持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关键是要建立一套政府引导和群众参与紧密结合的投入机制。要改变以往政府直接投资支持农村建设的方式,采取政府补助部分建设物资和资金,发动群众投资投劳,共同开展新农村项目建设的新模式。要通过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等方式,调动政府和群众两个积极性。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公共和半公共性质项目,农民投资投劳主要用于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建设。要把发动群众投资投劳开展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建设,与加重农民负担的界限严格区分开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三是要引入市场机制,拓宽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捐赠和慈善事业的作用,动员社会富裕阶层和个体私营业主为新农村建设献计献策。采取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赢得全社会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公共设施投入和维护使用的长效机制。

   六、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搞好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坚持规划先行,抓好试点示范,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的要求,为平稳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少走弯路,2006年,各地要首先选择基础较好的县(市)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试点示范工作,国家要对试点工作给予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以便积累经验,逐步推广。据了解,当前部分地区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已经先行一步,开始了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模式和途径,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如甘肃省临泽县以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为蓝图,以整合政府支农投资为切入点,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文明生态小康示范村建设,已经初步总结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江西省赣州市以创建“五新一好”(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为主要内容,以村镇建设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了“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运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几条原则:一是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要根据本辖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特点,选择不同类型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不同的建设模式,防止搞形式主义,防止强求一律。二是要因势利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思路,防止包办代替。三是要从广大农民最迫切需要改善的生产生活条件入手,解决农村水、电、路以及教育、卫生等突出问题。四是要加强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在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基层组织作用的同时,放手发展农民自治组织,让广大农民实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五是要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建设新农村、改变农村面貌的信心。

   七、尊重民意,充分调动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在新村建设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就是,农民始终是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最终受益者。衡量农村建设的成败,关键是看能否能够真正发动群众,调动起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应当看到,当前和未来一段相当长的时期,我国仍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国家财力还十分有限,完全依靠政府的投入是不现实的。同时,我国农村还有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因此,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把国家支持与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把经济发展、科技发展与国民伦理道德建设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农民自立、自强、勤勉、自助、协同的精神和意识,树立农民立足家乡,改变家乡面貌的信心,动员和吸引农民自觉投入到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的巨大工程中去,充分发挥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实选择。在新农村建设中,各地要充分尊重和听取农民的意愿,从解决农民最紧迫和最急需的困难入手,防止行政命令和瞎指挥,确保新农村建设稳步向前推进。

  (胡恒洋、刘苏社、张俊峰、邱国军、蔡平;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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