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分层核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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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 18:07 北京日报 | |||||||||
此举在国内尚属首次,体现更关注敏感人群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 本报讯(记者 杨学聪) 2005年,北京的居民消费价格水平涨了1.5%,但对于城市低收入家庭来说,上涨幅度达到1.9%。日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首次公布了分收入层计算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关注物价上涨后敏感人群的承受能力。这种分层核算的方式在全国也是首次。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衡量物价涨跌的核心数据。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消费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利用这一数据,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价格变动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费支出的影响程度。 为什么要分层次计算CPI?有关负责人表示,“2004年初国内粮食蔬菜价格明显上涨,但由于同时期一些耐用消费品价格下滑,我们当时计算出的物价水平,也就是CPI,是下降的。老百姓的感受和我们计算的CPI不一致。统计部门面临这样一个难题,一方面是现有CPI统计与居民的实际生活存在差距。但另一方面,CPI又是政府有关部门判断宏观经济走势,做出宏观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学习香港和新加坡的经验,开始按收入层计算CPI的尝试。”目前,经过一年的试算,低收入层CPI数字已经开始运用到政府部门的工作当中,为制定本市的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收入水平参差不齐,购买需求变化较大,不同收入层对商品服务的要求更是大相径庭。以电视为例,收入较高的市民可能买液晶电视,收入少的可能买纯平电视,液晶电视涨价对低收入家庭来说不会构成影响。相反,如果是粮油蔬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涨了,低收入层家庭会比较敏感。 为了保证数据的可靠性,统计部门在分层计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时,定期到市民常去的超市、批发市场现场采集各种消费品的价格,站在不同消费水平群体的角度关注价格变动。从2005年的情况看,低收入家庭物价涨幅较大,主要是因为去年食品、居住类价格上涨是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