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对中国鞋征收反倾销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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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 13:44 南方日报 | |||||||||
商务部昨回应:欧方在市场经济待遇裁决问题上缺乏客观公正性 本报讯 (驻京记者 吕天玲) 2月23日,欧盟宣布拟从4月7日起对中国皮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23日表示,由于调查显示中国和越南产皮鞋以低于本国生产成本的价格倾销到欧盟,欧盟委员会建议从4月7日起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征收为期半年的临时性反倾销税。
曼德尔森当天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在6个月的时间内,对中国进口皮鞋的反倾销税将从4%逐渐过渡到19.4%,对越南皮鞋的反倾销税将从4%过渡到16.8%。不过皮革儿童鞋和高科技运动鞋不在此列。 曼德尔森指出,目前欧盟委员会只建议实施为期6个月的临时性反倾销措施,如果在此期间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他将建议实施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措施。据了解,他本人目前已开始与中国和越南政府就此进行磋商。 曼德尔森还表示,由于考虑到一些欧盟进口商已订购中国和越南产的皮鞋,而且一些皮鞋目前正在运输途中,欧盟委员会建议以渐进方式逐步提高反倾销税税率,以便将对这些进口商的冲击减到最低程度。 24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就欧盟委员会的这个建议发表谈话,对此表示不满。崇泉称,欧方在此案调查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待遇裁决问题上缺乏客观公正性。皮鞋行业是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98%的企业是民营和外资企业,而欧方却无视这一事实,否决了所有中国应诉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并拟征收反倾销税,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违反了公平贸易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