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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解读新农村建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18:14 和讯网-《财经》杂志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其中,建立政府支农投入的长效机制最为关键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常红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全新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2月22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上,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如是说。

  中国自1949年以来,逐步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城乡公民由于户籍不同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悬殊。目前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已达到3.22:1,而且,近年来这一差距在持续拉大。这被执政党认为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最大障碍。

  2月21日官方公布的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现阶段中国政府破解“三农”难题、改变“城乡分治”现状的新的政策框架,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2004年强调增加农民收入、2005年强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同,2006年的中央1号文件集中论述“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目前共有13亿人口,按照户籍统计有9.4亿农民,而真正在农村生活的大约有7.5亿农民。陈锡文介绍说,虽然城市化正在减少农民,但即使到2030年中国城市化率提高到60%,在农村生活的中国农民还有近6亿人。“为了这6亿人有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我们也必须进行新农村建设。”

  为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建立政府支农投入的长效机制最为关键。据记者了解,这些资金目前主要包括三项:财政支出、国家固定建设投资、金融资金等。“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无论是财政的支出还是国家固定资产的投资,以及各个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的投向,都应该逐步增加,而且要建立长效投入机制。”陈锡文强调。

  但二元社会结构造成中国政府的涉农部门众多,而且部门分割严重。据

财政部介绍,仅上述的财政支农资金一项,按照支出大类就有15项,主要涉及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教育部、建设部、水利部、
卫生部
、民政部、文化部等。这些政府支农资金以不同的名目由各个中央部门支配,缺乏有效的监督,使用效率低下,交叉和重复严重,不能形成“合力”。

  为确保新农村建设投入的使用效率,陈锡文表示,“党和政府的部门是相当多的,不能说哪个部门只为城里设的,所有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任务”,各部门必须形成“合力、协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工作机制”。2006年1号文件也正式提出,“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但专家指出,财政支农资金的低效率,根源在于落后的涉农行政管理体制。只有逐步改变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限制涉农政府部门的权力,对中央涉农部门进行彻底的利益调整、权力调整,这一问题才能有效解决。

  除了增加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如何化解现有乡村债务也是巨大的难题。据陈锡文介绍,据上世纪末农业部的调查统计,中国当时的乡村两级负债是3600亿元。乡村债务的形成原因非常复杂,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农村公共事业负债。过去农村搞很多公共事业,包括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政府给的钱很少,主要是靠农民自己,像修建学校、修建道路等等,有一部分的负债是由此造成。二是乡镇政府和村一级错误地把自己作为投资主体,向银行贷款搞企业,或者给已有的企业作担保,因企业经营不善、破产而负债。第三是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债务,比如有些拿了贷款出去考察,实际上是变相旅游,甚至有一些吃喝。” 陈锡文如此剖析。

  据记者了解,2006年“一号文件”已经明确提出,在制止新债的前提下,2006年首先要清理这些乡村债务。弄清楚到底的总量是多少,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怎样。而只有在清理旧债之后,中央政府才能进一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据“三农”问题专家估计,目前乡村负债的总额当在6000亿元以上,有的学者甚至估计在1万亿元左右。

  对于引发诸多冲突的农村土地问题,陈锡文首先指出,新农村建设不会改变农村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不会改变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不会改变。其次,在完善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机制基础上,要逐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集体用地能不能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建设用地是不是都要由国家来垄断,都由国家征收过来之后再提供给开发商使用,实际上就等于农村集体使用的土地能不能直接进入建设市场的问题。”

  陈锡文认为,征地制度改革,“这件事情关系非常大,因为一旦失控的话,中国宝贵的土地资源将会大量流失。如果没有很好的控制办法,改革只能是渐进的,而且这个改革涉及很多具体的法律问题。”

  陈同时也介绍说,中国的城市建设、发展工业每年征用农民的土地将近20万公顷(300万亩)。在征地制度没有彻底改革的目前,为确保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主要的政策措施有三个:第一是提高对农民失地的补偿标准;第二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的安置和培训;第三是把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制。

  自2003年3月以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已经连续出台了三个“1号文件”。每个文件都在上一年的12月31日于内部正式发出,一般时隔一个半月后向社会公开发表。

  中央1号文件被认为是执政党重视该项工作的象征。中国在1982年到1986年间,曾连续发布五个“1号文件”,强力推进农村改革。这一举措被广泛认为是对上世纪80年代农村改革的回应和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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